牧师当做什么? 原作者:凯文 鲍德 博士,“In the Nick of Time”
借着祂的有权柄的使徒,基督将祂希望的教会运行的模式启示了出来。按照圣经,教会应 当是由牧师带领(词语牧师与监督和长老可互换使用),牧师主要是通过他们的榜样和他 们的教导来带领教会。在这牧师-监督-长老的带领下,会众或称聚会的人(也就是教会) 自己来做决定。
这种架构类似民主的政治制度,但是会众制的教会政体绝不应当是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镇 会议那样,采用直接民主形式,每一件事都是全体人来投票决定。是的,教会必须计算票 数,或早或晚。但是,在他们投票前,他们应当好好准备自己,为他们将要做的决定预备 自己的心。如果要保证他们有充分的、合适的准备,就需要牧师有良好的榜样,而且需要 他的教导事工。这是他带领教会的重要方面。
会众制的政体在一个成熟的、受良好教导的教会中是最有成效的。所有的信徒都拥有属灵 的智慧,但是成熟的信徒的能力是发掘得更充分,能做出健康的判断和决定(来 5:13)。教会成员的成熟,部分原因是他们越来越熟悉圣经的内容,此外也是因为他们将 圣经的原则应用到了他们的生活中,用圣经来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问题。基督徒通过自己 做决定,实践圣经的教导,从而能慢慢成熟起来。有些牧师只将圣经的基本道理讲给他们 的会众听,他们觉得教会里的人都是属灵的婴儿。为了保护他们的事工,他们相信他们必 须替这些婴儿做重要的决定。如果他们总是这样行的话,他们就是害他们的教会,使他们 一直处在不成熟当中。
一个刚强有力的会众制教会的最重要的因素是解经式的讲道和刚强的会众祷告生活。解经式的讲道所重视的是圣经的内容和指导,将经文的意思阐述出来,然后将它应用到生活 中。会众的祷告也是非常重要的,一能让教会与主有最完全的交通,二能让教会齐心合力 地寻找圣经的智慧和引导。会众制的教会应当把圣经的讲解和集体的祷告看为是至关重要 的习惯。在教会需要做某些重大的决定之前,必须要形成这样的习惯。
教会在做决定之前,属灵的指导是最重要的准备,但它不是惟一的准备。会众也需要知道与他们面临的问题相关的所有的信息。牧师作为教会的带领人,必须确保会众内信息的自 由流动。在很少的情况下,牧师知道某些信息,却不能告诉教会,只得要求教会信任他。 这样的情况不能说没有,但是非常少见的。在正常的情况下,一定是所有的成员都绝对应 该知道那能影响他们决定的每一个相关的信息。牧师的责任是保证任何一条相关的信息都 不会被忽略,或故意隐藏。
教会成员必须要考虑的一个方面是其他成员的看法。如果要做智慧的决定,基督徒就必须 知道他们的选择会如何影响其他的基督徒。每一个成员应当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表达他们对所要决定之事的疑虑。他们的疑虑不一定必须有良好的依据,也不一定必须要合 理。某个成员可能就想说“我只是觉得这事让我不舒服”,也许他也不晓得是为什么。教会如果不知道他们的看法,就不能考虑、权衡他们的看法。相信会众制政体的牧师有责任 安排讨论的时间,好叫每个成员都能表达他们的疑虑并且知道自己的声音是有人聆听的。
两个方法能极大地促进成员间交换看法。第一个是将讨论时间与做决定时间分开。有些人 如果知道他们一说完话就马上投票,他们就会感觉受了胁迫。于是他们就选择沉默,不发 表看法。但如果他们感觉没有压力,他们就乐意表达他们的观点和疑虑。将讨论时间与投 票时间分开,就会让他们感到不受压力,特别是将讨论安排在小组里进行是更好的。
另一个方法是允许人们谈话。教会成员有时在他们的家中或在社交活动中在私下、非正式 的聊天中谈论某个议题,有些牧师就感到紧张,觉得受到了挑战。他们就将这样的谈话定 为“说闲话”。但这不是说闲话。世界上最自然的事就是人们会讨论他们觉得对他们而言 是重要的事。教会是人,而不是房子。如果两三个人聚在一起,讨论教会正在试图解决的 问题,他们是在用他们作为祭司的正当的权柄。在一个受过良好教导、成熟的会众中,这 样的谈论应当是被鼓励的。
当然,这些自由的谈话可能就变成了有罪的谈话,但教会的事务会议也会变成有罪的。甚 至讲道,如果是错误地定人的罪,也会是有罪的。解决的方法不是停止人合法的活动,而 是帮助人成熟起来,这样,成员就会避免私下或公开场合中有罪的行为。
教会若要做智慧的决定,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就是能够用爱心去表达异议。异议, 不一定是来自人的罪,也不一定反应了人不够属灵。异议,主要是源于人的有限。比如 说,某些人看见了或认为他们看见了某些事,而其他人则没有看见,这时就会有异议,有 不同的看法。此外,如果看事情的角度不同,结论也是不同的。要深思这些异议,惟一合 法的办法就是仔细地审视这些异议;要审视这些异议,首先是人要表达出来。
异议可以在充满爱和尊重的气氛中表达出来。在这个方面,牧师的榜样作用是至关重要 的。牧师如何对待别人的异议,他的方式和态度,就为整个教会设立了基调。如果会众看 到牧师在面对别人的质疑时是理性的、理智的(圣经称这样的态度是“温良柔顺”),那 么当他们的观点受到质疑时,他们就不太会觉得受到攻击。
当然,一旦教会作了某个决定,异议的声音就应当止住。成员应当抵挡非常罪恶的决定, 但是会众做的最后的决定,所有成员(包括牧师)都有义务去支持。在这方面,牧师的榜 样,仍是非常重要的。有些决定虽然他认为不够理想,但是他必须接受这些决定,为信徒 树立一个好榜样。他也必须为会众的决定能成功付诸实践而尽心竭力。他应当鼓励其他人 也如此行。
在基督之下,新约的地方教会在双重权柄下运作。做决定的权柄是在会众的手中,牧师在 此权柄之下。教导的权柄在牧师的手中,教会在此权柄之下。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这种 双重的权柄结构会出问题。这种情况,还是需要我们讨论的。